原標題:
《住房租賃條例》9月15日起實施
“房東稅”要來了?實屬誤讀
“我準備9月租套房子,聽說新的《住房租賃條例》要實施了,之前傳的‘房東稅’是真的嗎?房租會不會漲?”
——惠州惠民通網友
《住房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今年9月15日起將正式施行。作為我國首部專門規范住房租賃活動的行政法規,《條例》受到廣泛關注,并由此引發有關“房東稅”話題的熱議。近日,有惠州惠民通網友擔憂稅負增加會傳導至房租,進一步加重租房成本。
對此,記者采訪了相關領域專業人士,為租客與房東梳理《條例》實施后,住房出租、承租應符合相關規定,助力雙方順利建立合規、穩定的租賃關系。
針對房租收入稅收規則一直存在
《條例》明確,出租人應當按照規定,通過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等方式將住房租賃合同向租賃住房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由此,部分網友認為,“備案”是在為“房東稅”鋪路。同時,“房東稅”來了會助推租金漲價。
多名業內專家及多地稅務部門紛紛回應,出租房屋繳稅是早已存在的規定,并非因《條例》實施而新增稅種。作為出租人的房東,有租金收入本應交稅。
記者致電12366(納稅服務熱線)了解到,房屋出租相關稅費包含增值稅、房產稅、個人所得稅、附加稅費等,是一直都有的傳統稅種。以惠州為例,對于月租金小于10萬元(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個人房東而言,免征增值稅以及附加稅費;房產稅按租金收入4%征收,2023到2027年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減半至2%。
個人所得稅征收采取據實征收和核定征收兩種征收方式。據實征收方式:納稅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憑合法有效憑證,從其租金收入中減除已繳稅費及合理修繕費用等(每月不超過800元),出租住房的所得暫減按10%的優惠稅率征收(非住房為20%)。核定征收方式:納稅人不能提供合法、準確的成本費用憑證,不能準確計算房屋租賃成本費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核定應納稅所得額。
在惠州,目前除了惠東縣委托各鎮(街道)代征房租稅款外,其他縣區的出租人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條例》出臺有助規范住房租賃市場
采訪中,有業主向記者坦言,自己僅是將房屋托管給中介機構打理,對稅費如何上繳并不清楚。而一位中介機構工作人員向記者解釋,房屋租賃相關稅費本應由房東個人向主管部門申報,但實際操作中主動申報的比例較低;不過也有部分中介會在業務流程中代房東完成稅費上報,通過企業渠道統一繳納。
多位專家指出,隨著《條例》的實施,租賃信息備案或將使納稅流程更加規范,有助于建立健全住房租賃市場監管體系。“此次《條例》出臺,本身并不涉及稅費政策的調整。”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說。最近兩年,在房地產風險有效化解情況下,立足于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和租購并舉的工作要求,在立法方面積極推進和落實有效保障。《條例》中沒有提及稅費內容,亦無新增稅費考慮。《條例》發布前后,有關稅費政策保持不變,房東等無需多慮。
惠州日報記者鄔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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