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博羅法院用心用情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貢獻法治力量
司法護航引領區盎然“綠意”
218最美旅游公路建成通車后,吸引了一大撥戶外騎行愛好者前往體驗騎行樂趣。游人在點贊路況好的同時,更被一路的美景所吸引。這是環南昆山—羅浮山縣鎮村高質量發展引領區生態魅力的真實寫照。
生態,因呵護而更美。近年來,博羅法院加強對轄區的環境資源審判和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宣傳工作,關注引領區生態建設,用心用情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貢獻法治之力。
在玄碧湖畔設立生態環境司法服務點
作為推進“百千萬工程”的有力抓手,引領區串聯起了南昆山、羅浮山兩座生態名山,沿途的路線風光旖旎,生態環境深受群眾喜愛。
位于羅浮山下的玄碧湖是引領區綠美生態的典型代表,是游客開展騎行、徒步的好去處,也是周邊村民休閑娛樂的重要場所。綠美生態為玄碧湖集聚了人氣,為鄉村振興注入了動能。人氣的到來給發展帶來了新機遇,也給構建綠美生態帶來了壓力。在文旅開發與生態保護之間尋找平衡、提高治理效能已然成為推動玄碧湖地區良性發展的必然要求。
以法為媒,如何更好地平衡生態保護與發展?為進一步落實《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加強環南昆山—羅浮山引領區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的若干措施》要求,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宣傳力度,增強全民生態文明意識,博羅法院在玄碧湖畔設立了“博羅縣人民法院生態環境司法服務點”。
“博羅縣人民法院生態環境司法服務點”位于玄碧湖二號驛站。服務點內,設置了生態環境保護宣傳墻與資料架,提供法律文本以及司法服務宣傳資料供來往游客借閱學習;服務點外,打造法治主題休閑區,通過宣傳欄向休憩游客重點宣傳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政策,發布環境資源審判案例、生態環境保護知識問答,倡導公民遵守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履行生態環境保護義務,傳播生態文明理念。羅浮山人民法庭還將在服務點適時開展環境資源領域非訴糾紛調解,促進生態環境保護端口前移、源頭治理。
以法之名宣揚愛綠護綠的環保意識
保護生態,提升全民生態保護意識是基礎,更是引領區生態保護的長效所在。在助益引領區建設中,博羅法院同樣注重對生態保護的法治宣傳。
2025年6月5日,在第54個世界環境日之際,博羅法院與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龍門縣人民法院聯合,在龍門縣麻榨鎮文化廣場開展普法活動,向過往群眾發放生態環境保護的宣傳小冊子,解答環保法律問題,講解環保法律法規及警示案例。同時,法院干警還走進企業開展“送法進企業”普法宣傳活動,提升企業經營者和工人的環保意識和法律意識。
去年,博羅法院聯合惠州市司法局、博羅縣司法局、羅浮山管委會等在羅浮山風景名勝區開展普法宣傳活動,用“多巴胺法治氣球”傳遞生態保護等法律知識,受到游客的歡迎。活動還設置了“法治大轉盤”“普法飛行棋”“卡牌游戲”等游園環節,圍繞羅浮山生態保護、景區環境治理等重點,讓群眾在輕松愉悅的氛圍中學習生態保護領域的法律法規。
一場場生動的普法,讓生態保護的意識悄然在百姓心中生根,不斷成長,喚起大家對綠美生態的保護意識,讓大家攜手共建美好家園。
法槌敲響“生態鐘”,守護好生態環境
對案件的審判,既是打擊破壞生態行為的有力舉措,也是最直接、最震撼的普法。這也是博羅法院以法護美、以法守綠的最直接體現。
被告人黃某、許某的案例讓不少人意識到“破壞生態紅線,法律絕不手軟!”
黃某不僅非法收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鳳頭鷹,甚至囤積大量廣東省重點保護的小棘蛙,還出售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穿山甲的肉。無獨有偶,許某也因購買穿山甲肉被牽連此案中。博羅法院審理該案時,通過“三審合一”環境資源案件審判庭,不僅嚴格查清事實,還著重考慮“生態修復”——最終,黃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許某被判處拘役,兩人自愿退賠10.52萬元用于生態修復。
環境資源審判不僅要懲處犯罪,更要大力踐行修復性司法理念。博羅法院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的懲戒、教育和修復功能,積極推進增殖放流、補植復綠等工作。接下來,博羅法院將以羅浮山人民法庭生態環境司法服務點為抓手,下沉更豐富、更優質的司法資源,開展更多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持續守護好轄區生態環境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惠州日報記者李燕文 特約通訊員黃淑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