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惠陽區法院與多部門攜手聯動,順利執結一起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執行案件,申請執行人將一面錦旗送至執行團隊手中,對法院高效執行表示感謝與肯定。
惠州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申請執行人曾某某、黃某某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后因所購房屋未按期交房引發糾紛,訴至法院。惠陽區法院經審理依法判決雙方解除案涉商品房預售合同,房地產公司退還購房款30.2萬元。

判決生效后,房產公司逾期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多次討要退款,但對方一直逃避履行,申請執行人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查控,被執行人名下無可供執行的資金,法院依法查封涉案相關房產。房產雖然查封,因該房產系問題樓盤,一直未竣工驗收,何時具備處置條件還是未知數,案件陷入僵局。
申請執行人反映購房時的購房款匯入被執行人在工商銀行開設的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申請執行人反映的這個情況,給案件執行找到了突破口。執行法官介紹:“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與住建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下發《關于規范人民法院保全執行措施 確保商品房預售資金用于項目建設的通知》,其中明確了監管賬戶內資金可以用于因購房合同解除退還購房款。”這是首個針對法院保全執行商品房預售資金的國家政策文件,為破解該案件難題提供了新思路。
法院迅速聯系住建局,經住建局查詢發現,被執行人名下設有兩個監管賬戶,但因涉案房產屬于問題樓盤,無法按照正常程序退款。案件再次陷入僵局。惠陽區法院積極與住建局溝通聯絡,并與銀行等部門多次召開協調會研討解決辦法,各方對預售資金賬目核對、摸清底數、退還款項等達成共識。最終,在多部門的不懈努力下,法院依法將被執行人名下監管賬戶相應的款項退還給申請執行人,為該起案件順利執結畫上圓滿句號。
執行聯動機制是法院執行工作的一把利劍,是破解執行難問題的重要途徑。下一步,惠陽區法院將不斷加強與區職能部門的協同聯動,建立常態化聯動機制,進一步提升審判執行工作質效,為轄區和諧穩定發展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
【記者】盧慧
【通訊員】劉秋璇 蘇智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