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拓寬基層治理“朋友圈”
龍門打造“人大、政協+法院”多元解紛新“楓”景
“人大+法院”“政協+法院”是整合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官三支力量,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密切聯系群眾、通達社情民意的優勢與法院多元解紛、審判職能的優勢相融合,實現“1+1>2”聚合效果的一種模式。
為進一步深化拓展新時代“楓橋經驗”龍門模式,2024年,龍門縣人民法院在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進程中,充分發揮人大、政協的獨特優勢,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糾紛調解、監督工作,逐步構建“人大+法院”“政協+法院”多元解紛的新格局,凝聚合力開啟社會治理新篇章。
代表委員說理+法官釋法,聯動解紛連民心
2024年上半年,在龍門縣平陵街道,村民老吳與老晏因田地糾紛產生矛盾。老吳靠種地為生,在自家地里種了水稻、玉米等農作物,而相鄰的果園被老晏承包用來種植香蕉。在種植過程中,老晏不慎越界損壞了老吳家的一部分作物。雙方就賠償事宜產生了糾紛,老吳要求賠償一萬元,老晏認為數額過高,經村委會、綜治辦多次調解未果。
事情陷入僵局后,龍門法院新楓橋平陵工作室的法官盧青聯合當地人大代表張水權、政協委員林建銘,到田間地頭開展調解,最終幫當事人解決了煩心事。
調解期間,雙方對農田被損壞的事實無異議,但賠償數額談不攏。于是,辦案法官提議再到現場確認損壞情況,并分別由人大代表與政協委員對雙方當事人進行開導。
在調解室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用鄉音土語、人情事理拉近與當事人之間的距離;法官適時普法,厘清權利義務。最終,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老晏給老吳賠禮道歉,并當場給付2480元的賠償款,雙方冰釋前嫌。
龍門法院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調解的成功,既得益于法官在辦案過程中強化“抓前端”的工作理念,積極尋求調解方式,也得益于龍門法院不斷擴大的社會治理“朋友圈”。
在此次案件中,法官通過邀請有多年基層治理經驗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調解,憑借他們的豐富閱歷、專業知識和在群眾中的公信力,迅速抓住糾紛的核心問題,為當事人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讓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一線。
依托鎮街新楓橋工作室凝聚多元解紛合力
老吳與老晏的握手言和,是龍門法院邀請代表委員加入“解紛群聊”,不斷凝聚多元解紛合力的縮影。
2024年5月,龍門縣出臺《關于全面推進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進駐新楓橋工作室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不斷推進“人大、政協+法院”社會治理新機制,推動更多解紛力量融入社會治理,實現矛盾糾紛源頭化解,不斷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新格局。
《方案》出臺以來,龍門縣以各鄉鎮、街道新楓橋工作室為平臺,統籌組織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力量進駐,通過開展監督案件辦理、參與案件調解、開展普法宣傳、設立群眾接待日、開展專題調研等方式,進一步提升新楓橋工作室在前端解紛、聯系群眾、普法宣傳等方面的社會治理作用,拓展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密切聯系群眾、參與社會治理,加強法律監督、民主監督等方面的履職渠道,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優勢作用,不斷提升社會治理效能,努力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難事不出縣,矛盾不上交”的社會治理局面。
“進法院開展調解工作為人大代表與人民群眾之間溝通交流提供了平臺,我們將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來自群眾、代表人民的資源優勢和通達社情民意的優勢,推動法院提升司法服務能力,切實為群眾排憂解難。”張水權說。
“‘政協+法院’是對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有益探索,對推動民商事糾紛多元化解具有重要意義。我們有責任參與其中,為基層社會治理賦能。”林建銘說。
截至目前,全縣各鎮街新楓橋工作室已相繼設立每月一次的“群眾接待日”等機制。2024年,龍門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共監督案件辦理48件次,參與案件調解70宗,開展普法宣傳活動53次,接待群眾62人次,主題調研10次,“人大、政協+法院”多元解紛新格局初步形成。接下來,龍門法院新楓橋工作室將持續推進“人大、政協+法院”社會治理新機制,為構建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貢獻更大的力量。
統籌 惠州日報記者黃宇翔
采寫 惠州日報記者盧泓宇 黃宇翔 通訊員歐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