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全省高質量發展的號角已經吹響。狠抓重點項目、重大平臺建設,正是高質量發展的題中之義,充足的工業用地保障則是一個重要前提。
今年市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優化資源要素配置。深化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改革,提升要素協同配置效率,推動資金、土地、用能等要素優先投向制造業。
讓土地跟著產業項目走,惠州早已在行動。記者從惠州市自然資源局獲悉,惠州通過深化土地供應體系改革,精準配置用地要素,不斷推動資源要素向產業園區集中,保障產業項目落地,近三年惠州安排使用3.18萬畝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中2.53萬畝用于工業項目及其配套建設,占比79.7%。今后,我市將進一步統籌好增量和存量的用地,向產業項目傾斜,每年供應工業用地面積1萬畝以上。
強化用地要素保障 好項目應保盡保
工程車輛來往穿梭,高聳的塔吊頻繁升降……近日,在惠城高新區東江灣產業園內,我市智能裝備業強企利元亨二期工業園項目正火熱建設,主體工程已封頂正加緊內部裝修、調試設備,處處都是一派熱鬧繁忙的施工景象。當前,惠州“3+7”產業園區建設如火如荼,產業項目紛至沓來,如何保障產業園區用地,用地指標和用地規模的增多成為關鍵。

東江灣產業園。
“惠州提升空間服務保障效率,深化土地供應體系改革,不斷推動資源要素向產業園區集中。”惠州市自然資源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工業項目優先、工業園區優先、拿地即動工優先”原則,精準配置新增建設用地指標,落實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70%以上用于工業項目及其配套建設,不斷強化用地指標要素保障,做到好項目應保盡保。
據介紹,近三年惠州安排使用3.18萬畝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中2.53萬畝用于工業項目及其配套建設,占比79.7%。其中,2020年安排使用1.27萬畝用于工業項目及其配套建設,占比84.76%;2021年安排使用7000畝用于工業項目及其配套建設,占比74.97%;2022年安排使用5600畝用于工業項目及其配套建設,占比74.49%。
該負責人介紹,除了用好自有指標外,我市還積極爭取符合條件的項目申報國家和省級先進制造業預支指標,對于惠城區、惠陽區、大亞灣區、仲愷區固定資產投資額在5億元(含)以上且投資強度不低于400萬元/畝和地均稅收不低于15萬元/畝的先進制造業項目,對于博羅縣、惠東縣、龍門縣固定資產投資額在1億元(含)以上且投資強度不低于300萬元/畝和地均稅收不低于15萬元/畝的先進制造業項目爭取由省指標保障。

中韓產業園。
在用地規模方面,我市積極落實國土空間規劃,在“三區三線”劃定工作中統籌保障“3+7”產業園區的用地需求。
據介紹,在國土空間規劃中,該局將“3+7”工業園區范圍內183平方公里適宜建設空間全納入城鎮開發邊界,其中現狀建設用地面積約113平方公里,開發邊界內新增城鎮建設用地約70平方公里。優化“3+7”工業園區內永久基本農田布局,保障園區建設空間更加集中連片。科學劃定工業控制線,劃設354平方公里用于保障工業項目用地。
加大收儲盤活存量 保障工業用地供給
作為主攻高附加值的“化尾”產業鏈的惠州新材料產業園,其與大亞灣石化區一起,肩負著我市打造石化能源新材料萬億級產業集群的重任。為保障產業園用地需求,惠東通過規劃修改、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建設用地規模置換、預留建設用地規模等方式,統籌了17個鄉鎮的9272.4畝存量建設用地規模騰挪至惠州新材料產業園范圍使用,創造全省單次土地利用規劃調整面積之最。
隨著產業園區好項目的增多,用地需求明顯增多,新增指標供不應求。如何找尋更多增量,盤活存量土地提高利用效率是一條可行路徑。
龍門大健康產業園。
近年來,市自然資源局緊緊抓住“增存掛鉤”政策機遇,把盤活用地“掙取”指標作為強化工業項目要素保障、破解發展瓶頸的核心工作來抓,主動爭取資源,努力將“歷史包袱”轉化成“優勢資源”。
市自然資源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我市進一步加快推動工業園區土地連片收儲,對3000畝以上的連片收儲工業用地給予用地指標獎勵并優先安排。對供地后1年內未有實質性動工的、土地開發使用低于50%的工業用地,通過閑置收回、分割轉讓、分割收儲等辦法實施盤活,優先用于工業園區項目及其配套設施建設,為優質企業騰出更多空間。同時,鼓勵支持低效、低容積率工業企業“工改工”,建設高標準現代化廠房,支持工業企業盤活土地資源提高利用率。
盤活的土地用在了哪兒?記者了解到,為了保障工業用地供給,惠州提出工業用地供應面積占經營性用地比重始終在60%以上。
該負責人介紹,近三年用于工業的比例遠超60%。2020~2022年全市工業用地掛牌出讓面積2910.21公頃,占掛牌經營性用地85.73%。今后,我市每年將供應工業用地面積1萬畝以上。
華南生命健康科技(惠州)產業示范園項目9棟產業大樓落成。
除了土地收儲的創新外,我市還不斷優化土地供應機制,嚴格實行凈地出讓,推動實施交地即開工,推行多種供地方式,支持工業用地長期租賃、先租后讓、彈性年期出讓。同時落實“3+7”園區區域評估,全面推行“標準地”“帶項目”供應方式。
據了解,為進一步降低企業用地成本,凡是省確定的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容積率和建筑系數超過國家規定標準40%、投資強度增加10%以上)的工業項目,以農、林、牧、漁業產品初加工為主的工業項目,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標準價》的70%執行。
文:惠報全媒體記者邱若蓉 通訊員 陳佛良
圖:惠州東江圖片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