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惠州法院全面促進環境資源審判各項工作提質增效
以司法之力護航東江流域生態
悠悠東江,源遠流長,在廣東省內流經河源、惠州、東莞、廣州、深圳等地,是數千萬粵港居民不可或缺的“生命之水”,也被稱為全國“最美家鄉河”。
同飲一江水,共譜一江清。為守護東江碧水,讓最美家鄉河容顏永駐,6月26日,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市中級人民法院)會同廣州、深圳、東莞、韶關、河源等市中級人民法院簽訂《東江流域環資司法協作框架協議》,以推動東江流域生態環境系統保護為原則,在司法協助、信息共享、審執一體等方面開展密切合作,形成“共護東江源”的司法保護新格局。
為推進東江流域系統治理,惠州法院高度重視,率先探索、主動協調東江流域相關地市加強司法聯動。2022年9月,博羅縣法院與江西省安遠縣法院聯合簽署《東江流域環資司法協作框架協議》,協作事項涵蓋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審判工作,法律適用標準、合同效力標準等方面的內容,建立共享機制、協商機制、合作機制、交流機制四項機制,不斷拓展司法協作的深度廣度,促進環境資源審判各項工作提質增效。
素有“半城山色半城湖”之譽的惠州,正以司法之力護航東江,奮力書寫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新篇章。

惠州法院堅持以“最嚴司法”守護生態資源。 惠州日報記者姚木森 攝
協同共治 織密生態資源“保護網”
“因為自己經營的加工廠規模比較小,當時抱著僥幸心理,以為偷排廢水不會有太大問題!痹谝淮尾稍L中,李某對自己的行為懊悔不已。
兩年前,被告人李某在未辦理任何證照的情況下,將自身經營加工點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經簡單酸堿中和處理后即通過軟管排放到外界溝渠中。后在一次執法檢查中執法部門發現,李某偷排的廢水嚴重超標。經審理,法院以犯污染環境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相關生產設備被依法沒收。此外,李某還必須在龍門縣范圍內進行環境公益宣傳。
因李某偷排廢水,給當地造成環境損害數額達到20.4萬元。受污染的環境如何快速修復,成為法院和生態環境部門需要研究解決的一個新挑戰。在法院主持的磋商協調下,李某與生態環境部門達成《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約定李某分五期支付環境損害費用,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司法確認。
據了解,相關賠償費用已全部用于修復受污染的溝渠和土地,現水體清凈明亮,土壤重煥生機,綠意盎然。
這是惠州法院首次對生態環境賠償協議進行司法確認。通過延伸司法職能和行政執法機關有效銜接,建立“司法+行政”生態環境保護機制。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五庭庭長王瑞南說:“在環境資源案件的審理過程中,法院堅持綠色發展和高質量發展相統一,通過與相關部門協調溝通,形成打擊違法犯罪和保護環境的合力!
為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與司法審判的協調聯動,惠州法院還將會同市檢察院、公安局、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局等9家單位聯合簽署《關于加強行政司法聯動 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實施意見》,推動形成各司其職、相互銜接、協調配合的環境綜合治理體系,共同維護生態環境資源安全。

惠州法院奮力書寫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新篇章。 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供圖
最嚴司法 架設環境保護“高壓線”
魚類資源的興衰關乎魚類生物的多樣性和水域生態的健康。針對近年來非法捕撈的突出問題,我市部署開展涉漁專項執法行動,惠州法院也積極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嚴懲非法捕撈水產品等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對破壞環境資源犯罪保持高壓態勢。 2018年,李某雇傭蔡某、練某等五人在惠州市仲愷高新區潼湖生態區某水域使用禁止捕魚的工具和方法進行捕撈作業,并將非法捕撈的水產品對外販賣獲利,造成涉案水域漁業資源損失和生態環境的破壞。經查,李某從中共獲利76.86萬元。 經審理,惠城區法院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九個月二十二天,賠償生態環境修復費用10.32萬元,并在媒體上公開道歉。 因該案涉案水域屬于東江下游,對非法捕撈行為予以刑事打擊,是對魚類資源以及東江下游生態環境的周延保護,彰顯以法治之力守護綠水青山的司法擔當。 近年來,惠州法院牢固樹立和踐行“兩山”理念,堅持“最嚴司法”守護生態資源,通過依法判處實刑、強化罰金刑等手段,突出刑事打擊職能,五年來共審結環境資源刑事案件506件,有力打擊一批污染環境、破壞生態、非法捕撈等違法犯罪行為。
改革創新 探索環資審判“三合一”
被告人劉某自2017年底開始,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在博羅縣龍溪街道某地塊擅自采礦挖沙,2019年經行政處罰及批評教育后,仍不改正。2020年,被告人劉某聘請的挖掘機等機器在作業時被現場查獲。后檢察機關以非法采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這是我市法院實施環境資源審判“三合一”改革后審理的首個涉環境資源類刑事案件。
2022年7月,為深化環境資源審判領域改革創新,優化審判資源配置,市中級人民法院印發《關于全面推進知識產權、環境資源審判“三合一”改革的工作方案》,在全市法院推行環境資源民事、行政、刑事審判“三合一”改革,通過整合優化審判資源配置,完善案件管轄和審判程序協調機制等,全面提升環境資源司法保護整體效能。
同時,惠城區人民法院成立我市首個環境資源“三合一”審判工作室,并與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局等6家單位簽訂《環境保護執法司法聯動機制備忘錄》,創新構建“生態司法+”保護模式。
“環境資源‘三合一’審判模式,是環境資源審判機制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該模式對內可以聚集司法資源,統一裁判尺度,對外可以統一執法司法的協作路徑,營造生態環境治理新格局!蓖跞鹉媳硎尽
今年3月,市中級人民法院以“3名審判員+4名人民陪審員”模式組成7人合議庭,公開審理楊某軍等4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通過適用“3+4”大合議庭模式審理涉生態環境保護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推動環境資源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侵權損害賠償與行政處罰相配套。
惠州日報記者邱若蓉
通訊員江敏 邱煒煒 陳育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