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醉”
指前一天晚上喝酒較多
經過一晚上休息
并沒有將全部酒精分解掉
次日開車
也可能屬于酒后駕車
7月21日上午,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一大隊執勤民警在沈海高速淡水收費站開展整治行動。

“您好,請靠邊停車接受檢查!”行動中,民警發現一輛小車在經過收費站時遲疑不前,形跡可疑,隨即將其攔停檢查。當駕駛人打開車窗時,一股酒味撲鼻而來,民警立即要求駕駛人下車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經檢測,酒精測試儀顯示其酒精含量為132mg/100ml,達到醉酒駕車標準。

面對檢測結果,駕駛人稱,其昨晚跟朋友喝了點酒,睡了一覺也沒頭暈,自以為已經酒醒了,便心存僥幸駕車上路行駛,不料一下高速就被交警查獲。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惠州交警提醒:
判斷酒駕是以人血液中
酒精濃度為標準
只要體內酒精含量超標
不管距離飲酒的時間過去多久
此時駕駛機動車仍屬于酒駕
如果第二天要駕車出行
建議前一天晚上不要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