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開庭!”8月25日上午,隨著一聲清脆的法槌聲,黃某文犯行賄罪、貪污罪、受賄罪上訴一案在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開庭審理。
不同以往的是,庭審邀請市府辦、市公安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市紅十字會、市消防救援支隊以及市普法聯席單位共計400余名黨員干部旁聽觀摩。
據悉,此次旁聽庭審活動由市普法辦、市法院組織開展,旨在充分發揮法治教育在法治建設中的基礎作用,積極延伸司法職能,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

被告人涉嫌行賄貪污受賄逾800萬元
黃某文犯行賄罪、貪污罪、受賄罪上訴一案經一審法院查明,其在1998年4月至2013年7月期間,向時任某鎮黨委書記行賄人民幣370萬元;2001年8月至2013年7月期間,黃某文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國有資產合計人民幣336萬元;黃某文向某鎮生豬定點屠宰場承包經營者索要賄賂人民幣126萬元。
庭審中,合議庭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審理,組織控辯雙方就案件事實進行舉證、質證,并就法律適用和定罪量刑等問題展開辯論,充分保障被告人及辯護人的合法權利。
庭審全程莊嚴肅穆,庭審流程規范嚴謹、秩序井然,旁聽領導干部緊跟庭審節奏,認真聆聽,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嚴和違紀違法行為帶來的深刻教訓。
案件主審法官表示,黃某文身為黨員干部、公職人員,紀律意識淡化,法治意識淡薄,利用職務便利貪污、行賄、受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被告人在案發時雖已退休但仍被查處,表明工作和職務可以成為“過去式”,但監督不會“留白”,黨紀國法更不會缺席。
把旁聽庭審制度優勢轉化為普法效能
利用“身邊事”警醒“身邊人”,庭審現場,400余名黨員干部共上一堂鮮活生動的普法教育課。
“案件很典型,對于旁聽的黨員干部是一次很好的調研學習、法紀警示和震懾!被葜菔兴痉ň贮h組成員、副局長汪金牛表示,接下來,市司法局將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部署,認真履行市司法局對全市普法、行政應訴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等職能職責,把旁聽庭審與法律進機關結合起來,深化“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把旁聽庭審與行政應訴工作結合起來,深化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常態化制度化創新開展旁聽庭審活動,最大限度把旁聽庭審制度優勢轉化為普法、行政應訴的效能。
惠州市審計局黨組成員、總審計師劉貽端表示,作為國家審計工作人員,要立足主責主業,發揮經濟監督作用,同時也要切實履行“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
來自惠州市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的旁聽人員表示,作為一名黨員干部,未來要更加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
接下來,惠州法院將進一步延伸司法審判職能,積極推進領導干部旁聽案件庭審常態化、制度化,將審判資源轉化為法治宣傳教育資源,切實提高黨員領導干部法治素養,增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發展的能力,為推動平安惠州、法治惠州建設貢獻司法力量。
【采寫】南方+記者 盧慧 通訊員 朱慧儀
【圖片】惠州中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