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惠州出臺關于金融支持人才創新創業若干措施
“金融組合拳”賦能人才發展
為有效促進科技、人才和金融相互融合,發揮綜合金融手段對人才創新創業的支撐作用,營造人才創新創業的良好氛圍,日前,我市出臺《關于金融支持人才創新創業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強調要增強人才金融供給,加大直接融資支持,強化風險補償支撐,搭建優質金融服務平臺。
據悉,《若干措施》所稱的人才是指納入《惠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評定和舉薦辦法(試行)》的各類高層次人才。人才企業是指由上述人才擔任法人或實際控制人,且注冊地在惠州市內的企業。具體來看,《若干措施》共提出了13項實施細則。
持有“優粵惠才卡”人才最高可獲100萬元消費類信貸
增強對人才的金融供給,輸入更多金融活水,是《若干措施》的重點內容,在全部13項實施細則中,有8項圍繞它展開。記者了解到,諸如增強金融供給的額度、續貸、審批流程、費率、產品、融資方式等方面,《若干措施》都提出了具體的指導性意見。
具體來看,《若干措施》要求,人民銀行惠州市中心支行對法人銀行機構向人才和人才企業發放的符合再貸款、再貼現政策要求的貸款給予即申即放支持,不設額度限制。
對持有“優粵惠才卡”的人才,銀行機構根據持卡人的合理需求,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消費類信用貸款。支持銀行機構在守住風險底線的基礎上,對符合條件的人才企業開展無還本續貸,利用好支持企業融資專項資金等貸款支持工具,為更多人才企業提供短期應急周轉服務。
此外,鼓勵銀行機構本著利息優惠、操作便利的原則對人才企業進行信貸支持,擴大貸款規模,簡化審查程序,降低貸款門檻;推進人才及人才企業首貸戶拓展,提高首貸獲得率。鼓勵金融機構實施人才及人才企業首貸戶拓展專項績效獎勵,激發從業人員積極性;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進一步降低對人才企業融資的擔保費率,擔保年化費率不超過1%。
產品方面,《若干措施》要求,促進金融機構創新信貸產品,拓展“人才貸”“精英貸”“創業擔保貸”“創業貸”“安居貸”等人才及人才企業特色信貸產品,支持金融機構開展知識產權等質押融資業務,豐富抵質押物種類;鼓勵人才保險產品及服務推陳出新,支持保險機構探索創新高層次人才創業保險,完善人才企業商標、專利、科研成果等知識產權類保險產品。
服務方面,則要求建立“五專”服務機制,即配備專職業務團隊、提供專屬服務產品、制定專門服務流程、采取專用對接渠道、提供專項信貸規模。
市金融工作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金融是實體經濟的血脈,優質人才在創新、創業過程中,金融支持政策是否完善、信貸投放是否到位等也至關重要。《若干措施》的出臺,將為優質人才獲得良好的金融信貸支持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對人才企業上市培育和資源對接實施全周期培育服務
我市高度重視發展利用資本市場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7家境內上市公司,分布在電子信息、半導體、新能源、新材料、PCB制造等多個領域。其中,僅在2020年、2021年2年,惠州就有6家企業成功上市。
為加強直接融資,《若干措施》提出了兩項支持舉措,一是加強上市扶持,二是促進股權投資支持。加強上市扶持方面,要求加強人才企業上市培育和上市資源對接,實施全周期培育服務。支持市內人才企業在廣東股交中心人才板掛牌。對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掛牌的人才企業,按我市現行扶持政策給予獎勵(《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惠州市進一步推動企業掛牌上市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積極引導上市人才企業通過股權、債券等融資工具進行再融資。
促進股權投資支持方面,要求建立健全人才創新創業金融服務體系,探索成立惠州市人才投資基金,引導社會資本積極參與,重點支持初創期、早中期科技企業和人才創新創業企業。鼓勵用好我市市屬國企及各縣(區)的政府性投資基金,對人才創新創業企業進行優先扶持,以“基金群”撬動“產業群”,促進金融鏈與創新鏈、產業鏈、人才鏈深度融合。
《若干措施》還提出要強化風險補償支撐。主要是發揮惠州市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基金的引導作用,提高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惠及人才企業的力度,鼓勵銀行機構加大對人才企業的貸款支持力度。對銀行機構發放的人才企業貸款,發生實際損失的,納入優先支持范疇。
“一企一策”紓解人才企業融資困難
在搭建金融服務平臺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按照“團隊式、系統性、專業化”模式,為人才企業紓困解難,實行線上線下結合、“一企一策”紓解人才企業融資困難。健全信息溝通渠道,建立政銀企定期溝通機制。強化智力支撐,搭建綜合金融服務平臺,建立人才企業金融服務對接機制。
同時,設立常態化人才企業投融資路演活動機制。通過將人才(企業)與資本、市場、創投機構等資源要素進行多元融合與高效重組,創新金融服務人才(企業)模式,強化資源共享,積極拓寬初創期人才(企業)的股權融資渠道。
此外,鼓勵金融機構進一步創新優化吸引金融類人才措施,提供人才競爭力和吸引力,協助做好金融類人才津貼補貼申請、薪酬、住房保障、落戶政策等工作,為我市金融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智力支撐和人才保障。
《若干措施》提出,要建立落實協調機制和建立完善考核機制。尤其考核方面,要將金融機構支持人才創新創業工作情況納入相關考核。人民銀行惠州市中心支行要在金融機構年度綜合評價中設立評價指標,加大考核權重,并靈活運用再貸款再貼現、普惠小微信用貸款支持計劃等貨幣政策工具,優先支持人才企業融資。惠州銀保監分局要將金融機構支持人才創業創新工作情況與年度監管評級掛鉤,適當提高對人才企業融資的不良容忍度。各金融機構要建立完善適合人才企業特點的授信盡職免責機制。
●惠州日報記者劉煒煒 通訊員張楠 鄭宇